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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古村装监控 保护古建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12 浏览次数:176
黄山古村装监控 保护古建筑

2014年12月30日,本报记者经多日暗访,以两个版篇幅推出了“徽州古建构件流失调查”,引起了当地高度重视。12月31日,黄山市政府就此召开专门会议,公安、文物、文化、林业、海关、工商等多部门参加,专题部署后,决定开展“打击古建筑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而今年1月即作为全市“专项整治行动月”,将采取多项措施,打击盗窃及非法买卖等,切实保护徽州古建筑。

  60个古村安装监控

  “制定了详细实施方案,各部门按职责和分工进行。”记者获悉,此次将以区县为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对长期从事违法买卖、运输古建筑及其构件和有犯罪前科的人员重点排查,摸清活动轨迹和销售渠道,确保有目标的打击。

  “打击的同时,也要加强源头防范。”黄山市文化委总工程师胡荣孙称,该市已着手推动文物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强专业人防力量;计划在全市60个中国传统村落(古村落)安装监控设施。对发生在位置偏僻、文物保护观念薄弱地区的盗窃、倒卖古建筑及其构件行为,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引导更多村民和志愿者参与保护。

  目前,该市已启动当地媒体和网络等宣传,增强全社会关心和保护文物的安全意识。

  村头公布举报电话

  “打击古建筑及构件的盗窃和私自买卖,一直没有停过。”记者获悉,该市将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安全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市、县(区)、乡镇、村四级联动的网络机制,确保古村落及重点古建筑的保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各区县发布张贴《严厉打击破坏古建筑及构件违法行为的通告》,在乡镇、村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明确每个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古建筑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和制止破坏古建筑的行为,对保护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部门表态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将侦破一批“团伙性、系列性、流窜性”的涉及古建筑及构件违法犯罪案,强化部门和地区间的合力,提高打击效能。

  ◎利用“一村一警”机制,驻村民警及当地派出所在乡村查访古建筑及构件被盗、流失情况,涉及案件的线索及时上报、调查,构成案件的及时立案、侦破。

  ◎追踪盗卖源头,对古玩市场涉及销赃的,加强整治和处罚。

  市林业局

  ◎明确对正常旧木料外运执行国家规定,但1949年尤其1911年之前的古建筑及构件(砖雕木雕石雕)按规定不属于普通木料,执法中如发现要暂扣,及时通知当地文物等部门到场鉴定、处理。

  市工商局

  ◎配合相关部门执法,重点对文物经营店从事1911年前的古建筑构件销售进行整治。

  ◎古玩市场及店主对仿古构件、展览用古构件要明确标识,发现违法行为将查处。

  ◎强化执法人员的保护古构件意识,主动搜集线索,及时办案。

  市海关

  ◎加强出境物品的技术安检,对疑似古构件及时甄别,邀请文物部门迅速鉴定,确定是文物的古构件查收、处罚。

  ◎加强信息收集,对可能出现的利用集装箱夹带古构件等行为,及时查处。

  市文化委

  ◎指导、督促区县做好重点古村落及重点古建筑的管理、日常保护,尽快安装监控视频,确定专人值守。

  ◎对涉及盗窃案的文物鉴定,将协助物价部门,及时、认真的鉴定价值,对珍贵古建请省级文物部门及专家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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