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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昆会议:欧盟设定AA等气体排放限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27 浏览次数:63
  在刚刚闭幕的联合国坎昆气候大会上,欧盟对欧盟排放贸易体系第三期设定了更为严格的减排目标。第三期纳入了来自更多行业、更多种类的温室气体:包括石油化工、氨化工和制铝行业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生产硝酸、己二酸(AA)和乙醛酸排放的氧化亚氮,二氧化碳的捕集、运输以及封存等。
  
  今年10月底,欧盟确定了欧盟排放贸易体系第三期允许的总排放限额,20.39亿吨二氧化碳的排放限额已经远远超过了今年7月确定的19.27亿吨。考虑到第三期将纳入新行业和新温室气体所引发的不确定性,总排放限额在2013年前或许会有调整,但保证参与者减排的积极性和碳价的稳定这一原则将不会改变。
  
  据了解,从2013年开始,欧盟现有成员国除了集中供热和高效废热发电的发电厂可以获得部分免费排放配额外,其他电力企业将采取完全拍卖的方式获得排放配额,其他行业的排放配额也将逐步转向完全拍卖方式:从2013年起,这些企业通过拍卖获得的排放配额为20%,以后每年逐步提高此百分比,至2020年达到70%,2027年实现完全拍卖。
  
  对于新加入欧盟的成员国,2013年它们电力企业的排放配额至少要有30%是通过拍卖获得的,以后逐步提高拍卖获得的比例,至2020年达到100%。此举在于鼓励企业能够使用最好的能效技术。
  
  目前,我国已经明确提出“到2020年单位国民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0%-45%”的碳减排目标,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也明确提出我国要逐步建立碳市场,政策的约束将有利于气体减排工作的完整性,推动碳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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