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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开必须要厘清三大基本观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09 浏览次数:88
  在卫生部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医院运行监管处处长钟东波在谈到公立医院改革时表示,公立医院改革最根本的是机制的改革。实行医药分开,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是公立医院体制改革一个特别重要的方面。
  
  钟东波强调,在推行医药分开中要厘清三大基本观点:一是医药分开最重要的是机制分开,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关系,并不是简单地把机构分开。二是医药分开不等于实行药品零加成,通过支付方式的改革,收支两条线管理都可以达到医药分开的效果。三是医药分开的这个“医”不仅是医疗机构,还有医生。因为所有医疗行为最后都要落到每个医生身上,所以,对医生激励机制的理顺也很重要。医生的薪酬制度、考核制度、对处方行为的监管对于医药分开也很关键。
  
  目前,很多地方都在结合当地的实际,将公立医院改革作为“医药分开”中一项重要的内容。钟东波介绍说,通过初步梳理各地的探索实践,总结出主要的4种模式:
  
  一是支付方式改革,就是《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推进按病种付费、人头付费和总额预付的改革。在改变支付方式的情况下,药品从利润源变成成本,医院本身就有动力来规范用药行为,在看好病的情况下尽可能控制费用。
  
  二是收支两条线管理。在这种模式下,药品的费用收入跟机构本身利益没有关系。这是一个激励中性化的机制。这种情况下,医院开始根据医疗常规、病人病情来使用药物。
  
  三是把医院药房独立出来,药品的差价收入由政府统筹补偿给医院。
  
  四是药品零差率销售。这样,药品的使用跟医院的收入没有关系,对原来用药品加成弥补的医疗服务亏损,则通过调价或者财政补助来弥补。
  
  钟东波对“支付方式改革”这种模式比较认可。他阐述说,我国正在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医保对医院有调控制约作用。在此背景下,支付方式改革可以同步解决两个主体——医院和医生的激励机制。对医院来讲是控制成本;对医生来讲,滥用药会增加医院的成本,医院也会对医生的行为加以规范控制。
  
  钟东波表示,下一步,卫生部将对不同模式的利弊得失、适用条件进行总结评估,推出在全国相对比较可行的方式。他同时强调,我国各地情况差异很大,难以全国“一刀切”,应当允许多种模式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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